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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来源: 河北省中小企业惠企政策应用平台
作者:南皮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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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部署,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开展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进‘千项技改’‘百项示范’”要求,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力度,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加快实施改造,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和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薄弱环节工程化、产业化制约环节突破,加快建设一批对调结构、促转型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示范引领我省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我厅制定了《2022年度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指导本地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编写要点编制和上报申报资料,切实做好项目初审、实地考察、推荐上报工作。


2022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专项资金支持“百项示范”工程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百项示范”工程聚焦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聚焦省级12个主导产业和107个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聚焦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新优势,引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国家和省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以及省级出台的行业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支持的方向和领域的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省定18条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重大技改项目推动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带动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优先支持雄安新区、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省级(含)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我省承接的京津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实施“三个一批”的搬迁改造重点项目。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拟设立的其他专项,如奶业振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智能制造集成商、工业领域“碳达峰”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冰雪器材装备等领域,按照相应专项要求申报,相应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其他各专项中重大技改项目纳入百项示范工程管理。
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高端突破和转型升级重大需求,聚焦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薄弱环节,以企业为主体、应用为牵引、创新为动力、质量为核心,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推进工程化、产业化制约环节突破,加快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促进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质量效益,为建设制造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支持方式    
按照“先投后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为无偿补助,可用于项目建设投资或项目实施单位生产经营。补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研发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等,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资,补助比例和支持额度以正式批复后的资金预算方案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实施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以申报,需提供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投资数据已在本地入统,并已在本地纳税。
(二)项目实施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河北省境内。
(四)项目已办理完成备案(核准)、土地审批、环评批复手续,并已开工建设,已完工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五)“百项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每个设区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5项,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不超过3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每个设区市申报项目不超过5项,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不超过2项。
(六)已获得过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分别严格按照编制要点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内容要求见附件1、附件2)。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申报资料需永久保存备查。
(二)申报程序
各市(含辛集、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对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核查有关审批手续原件,逐个出具初审情况说明。
 五、工作要求
(一)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市(含辛集、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审核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材料完整性,及项目实施单位的信用信息;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声明。
(二)各市(含辛集、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4月6日前将上报文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纸质版、电子版U盘),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项目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完成明细表为excel格式。
(三)项目评审采取委托方式进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财务现场审核等,提出评审意见。           
 
附件:
1. 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工程专项资金产业类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点及附件
2. 河北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资金产业类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点及附件
3. ***市申报2022年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百项示范”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 ***市申报2022年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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