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自1991年开始,启动实施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目前已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46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3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17个,在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交通、现代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环境保护、医药卫生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对产业影响重大、体现自主创新能力的工程化成果,突破了高性能计算机、高速铁路、高端数控机床等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培育和带动了新兴产业发展。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扩散,推动了农业、环保、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的技术进步,加快了装备制造、冶金、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面向企业提供设备共享、检测测试、标准化、信息检索、人才培训等服务,促进了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成长。
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相关运行管理办法和规则,实行动态调整与有序退出机制,实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良性发展。发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强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推动产业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业的紧密合作,鼓励和引导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