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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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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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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企业函〔2013〕75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人才交流中心,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现将开展2013-2014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2013-2014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1000名,培训周期为一年。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良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及高级职业经理人,兼顾具有发展潜质的创业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委托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通过公开遴选和专家评审,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汽车进出口总公司15家单位为2013-2014年度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其中,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和中国汽车进出口总公司承担工业设计和汽车行业培训班。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学员选拔培训方案详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leader.miitec.cn)。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担任组长,中小企业司、人事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具体工作由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协助,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人才交流中心。
  (二)部人才交流中心要按照我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培训工作全过程的跟踪管理。
  (三)学员选拔方式采取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自主选拔相结合。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学员的推荐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并于10月底前将联络员信息表报部人才交流中心。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学员选拔工作。各方须在11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学员名单由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审核并统筹安排。
  (四)为加强培训管理,在培训期间,我部将引入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培训承担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不合格机构取消承担培训任务资格。培训结束时,对完成学业的参训学员,统一颁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结业证书”。
  (五)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科学设置课程体系,进一步突出培训特色,重点加强两化融合及信息化案例、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高银阁 李海涛
  电 话:010-68205325,68205326
  传 真:010-66017331
  邮 箱:dsm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于浩 程宇 白晓
  电 话:010-68207889,68207877,68207876
  传 真:010-68207892
  邮 箱:leader@miite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30日
领军人才培训联络员信息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填好后传真至010-68207892或发送电子版至leader@miit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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