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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皮发布
作者:南皮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 2025-02-12
【字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第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按照申报要求鼓励企业申报,筑牢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之基,下一步为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奠定坚实基础
请依据《细则》规定和评价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核查,对于平台数据和纸质材料不一致自评分未达到60分一律不予申报,同时各单位要对申报企业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相关申报评价材料(纸质版盖章两份)和现场核查表(原件)务于224日前将报送市局中小企业科。
  人:杨锋  王昊  联系电话:2079358
电子邮箱:ssmeng2021@163.com
    件: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第(略)
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略)
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2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根据《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高质量推进我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省厅按年度计划,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价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摸底掌握本地优质中小企业基础,精准组织动员符合《细则》评价条件的企业自评参评。按照自愿原则,参评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注册登记后进行自评自评通过的企业下载打印《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提供(平台上传必要证明资料形成申报书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评价。
    二、审核评价
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依据《细则》规定和评价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原则,认真开展审核评价工作,夯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基础,组织核对申报企业平台和纸质材料的信息数据,通过专家评审或专项审核提出拟通过评价企业;从拟通过评价企业中按不少于10%的比例抽取部分企业,组织专家或核查组实地核查企业申报评价材料,填写企业现场核查表;研究确认拟通过评价企业,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厅报备。
三、报批备案
附件:1. 2025年XX市(新区)建议通过评价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略)
          2.2025年XX市(新区)建议通过评价第一批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信息汇总表(略)
3.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材料目录(略)
4.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场核查表(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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