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公 告更多>>

首页 > 政策信息 > 市政策信息

沧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4-03-18
【字号

 

沧政办字〔2014〕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市有序地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实现了各县(市、区)全覆盖,在完善我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缓解三农、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健康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要从维护社会金融稳定高度重视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月检查制度,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合规经营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做到监管到位、有力,严格控制风险,切实履行监管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
二、严格把关,确保公司规范设立
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事项初审工作。认真筛选实力强、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对发起企业及股东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出资人资金来源真实合法。进一步提高初审工作的质量,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为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三、加强督导,确保公司规范运营
严格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沧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发展。严禁小额贷款公司触碰四条高压线,不得变相抽逃出资、擅自变更公司事项、账外经营、对外担保、通过虚假合同等手段偷逃税款、向国家禁止、限制性行业发放贷款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自觉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四、完善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科学化管理
指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公司贷款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审慎规范的信贷资产5级分类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全面覆盖风险。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着眼长远,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
五、优化服务,提高公司经营水平
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通过组织各类培训会、交流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提高公司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强对公司高管及信贷、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经营,规范开展各项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水平。
六、落实责任,确保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触及四条高压线的小额贷款公司,各县(市、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进行严格查处。对监管不力,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县(市、区),暂停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省、市金融生态县(市、区)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18

南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沧州惠邦机电产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南皮县五金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办 南皮县五金机电产业集群模具中心协办

您是本站第126998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