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开发模式
当面对一项不成熟的技术时,企业可以组织其研发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一同合作进行设计、实验和生产。该模式下,由企业与学研机构共同投资,在研究过程中由企业内部研究人员与学研机构研究人员共同组成课题组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最终研究成果的所有权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二、委托开发模式
研发能力较弱的企业可以采取“委托—代理”的方式,投入资金委托学研机构进行产品开发。该模式下,研究经费由企业以横向课题的形式全额提供,学研机构则负责提供人力、智力以及场地、仪器等方面的支持,最终研究成果一般归企业所有。
三、技术转让模式
技术转让是学研机构与企业之间一种技术市场化交易的模式,主要指的是科研成果在遵循市场商品价值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由学研机构转让给企业,并由企业完成商业转化的过程。高校、科研院所将完成了技术原理的科技成果通过交易的形式卖给企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或将技术接过来进行中试,或直接进行产业化生产及市场开发,实现其转化。
四、联合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的成果不是“物”,而是“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的具体形式包括:在高等院校设立企业定制的专业班级,在企业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五、联合课题申报
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同合作,联合申请科研项目,有助于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优势互补,共享资源,突破单一机构在研究视野、方法论或技术应用上的局限,并有效拓展课题经费来源。通过共同开展研究工作,以实现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
六、共建实体模式
共建实体是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共同科技目标,用合同约定,将各自的部分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起来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形成相对独立的运营单位或法人。常见的产学研实体包括股份制公司、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这种以资本为纽带的合作模式被认为是产学研之间最紧密、最成熟的合作方式。